▶ 有了绿卡就保险了吗?
加州华人Z某,长期绿卡持有人,因家暴虐妻,被巴沙迪那高等法院判处服刑一年,之后将被遣送回中国,永远不得进入美利坚极其属地。
在美打拼的国人,没有绿卡总有脖子被掐住的感觉,几乎步步为艰、处处受限,而无论通过婚姻、雇佣劳工证、国家利益豁免、做壁虎等渠道拿到了这张卡,解决了在美身份问题,大有刀枪入库、马放南山的感觉,从此铸剑为犁、安度一生。却难免不慎不觉,违法触律,方才知晓永久身份并不“永久”,手持绿卡并非进入保险箱!
永久居留权是从移民法中“Legal Permanent Residency”(“LPR”)翻译过来的。Permanent是永久、长久的意思,这个词用在这里并不完全准确,甚至多多少少有些误导。在中文里面,永久往往意味之永远不变、天长地久,但这其实在美国永久绿卡并不意味着不能被取消。审视绿卡之背面,便会看到细小的英文写着,你的绿卡是移民局的财产!这可就意味移民局有权利,也有可能随时收回绿卡,取消您的永久居留权,绝对治你没商量!
上述Z某对其配偶拳脚相加,触犯刑律,自然在取消绿卡之列;另外,如果申办绿卡过程中有欺诈不实之为,即使通过了,日后同样可能会被拿下;再者,其它违法违章行为,诸如无照驾驶、酒后驾驶、性侵犯、虐待或协助虐待、偷税漏税、侮辱旁人信仰等行为,都就可能招致绿卡彻底褪色的后果。
还有,移民来美的国人,尤其书不少家境殷实的人士,时常感觉好山好水好无聊,受限各类规章制度,身边老美都如清教徒一般中规中矩;反正自己有了绿卡,可以随便出入美利坚,于是乎登程归故,自在逍遥,乐不思美;眼看临界期限到至,立刻飞往纽约;十天半月之后,再飞回中国享乐,这样的国人不在少数。美国移民局完全有理由认为此类人士并没有在美永久居留的意愿,取消其得来不易的绿卡。
常有国人拿到绿卡一段时间后的感觉就是这绿卡一点用都没有,但一旦面临被剥夺永久居留权时,又心急火燎般找专家、请律师,其实何苦呢?该怎么做,谁都不傻,您自行斟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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